两岸叁地货主近日於深圳举行的「2009海峡两岸货主联盟会议」上联合声明反对国际船公司乱收费的恶劣行径,要求取消现行低额基本运价再加附加费的运费措施,倡导实行「一口价」的运费制度。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香港付货人委员会、台湾托运人协会、澳门付货人协会等货主协会以及大陆有关省市货主协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在此次会议的联合声明中表示反对船公司有关实行零运费的竞争活动,并指出竞争问题最终将会导致船公司强收不合理的附加费以弥补成本损失。
此次联合声明指出,由於出口型货物的运价是以最终在装运时为补偿基本运费损失而收取的附加费为准,所以零运费竞争措施对出口型货主尤为不利。班轮组织及班轮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报备制度实施办法》的条例,大力支持该办法中对零运费措施的禁止条例。
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班轮运输条款,码头作业费、铅封费等是班轮运价的组成部分,坚决反对班轮公司在运费之外重复收取不合理的THC、铅封费、单证费(签提单、换单、改单等)、设备操作管理费、保安费、旺季附加费、币值调整附加费和燃油附加费等等。 与会者还一致呼吁班轮公司要遵循国际班轮运输CY-CY条款的惯例,必须根据以上原则立即撤销THC及其它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实行「一口价」运费制度。坚决反对班轮公司强行向发货人转嫁不合理的费用。 |